关于严明五一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0-04-24 点击数:

关于严明五一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

机关党委、各党总支,机关各党支部:

“五一”将至,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驰而不息纠正“四风”,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,现就“五一”期间有关纪律提出如下要求。
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落实主体责任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增强“四个意识”的重要内容,作为全面从严治党、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,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;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“一岗双责”,对本部门单位所属人员早提醒、早教育,加强监督管理,锲而不舍、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,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。

   二、强化纪律观念,严明纪律要求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,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规定,严禁违规公款吃喝,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,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或节日福利,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、娱乐等活动,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,严禁出入私人会所,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、同学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等,做到有令必行、有禁必止,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

三、加强监督检查,严肃责任追究。学校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,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,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、触碰“红线”的人和事,坚持从严处理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绝不姑息;严格执行《中共齐鲁师范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〉实施细则(试行)》,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、作风建设流于形式,工作不到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、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,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

中共齐鲁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
2020年4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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