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廉包拯

作者: 时间:2021-01-04 点击数:

“开封有个包青天,铁面无私辨忠奸”,说的就是北宋名臣包拯。他在天圣五年(1027)年中进士,在知谏院时,多次论劾权贵,彰显刚正不阿。之后被授龙图阁直学士、河北都转运,历权知开封府、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。嘉祐六年(1061年),升任枢密副使。因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,故世称“包待制”、“包龙图”。嘉祐七年(1062年),包拯于任上逝世,年六十四,被追赠礼部尚书谥号“孝肃”,故后世亦称其为“包孝肃”。

包拯一生为官廉洁公正、铁面无私、英明决断,敢于替百姓申不平。据史料记载,包拯在端州(今广东肇庆)任职时,积极治理砚赋。端州所产之端砚,名列四大名砚之首,历来为读书人所重,唐代就被作为进献朝廷的贡品,十分名贵。当时的地方官员,利用为朝廷进贡端砚的机会,把端砚作为送礼巴结朝中显贵的敲门砖,在进贡的数量之上层层加码,以贡数的数十倍征收,砚工苦不堪言。包拯履任之后,下黄岗、赴砚坑、走访砚工,发现了积习已久的贡砚之弊,遂下决心除掉层层加码的弊端,于是下令端砚“只征贡数”,对多征者严惩不贷。当时,有“聪明人”提醒包拯,端砚是一块升官的敲门砖,将京城的权贵巴结好了,自然可以官运亨通,但包拯不为所动。因为包拯的公正务实,以身作则,革除了多年的弊端,直至包公离任回京,遵守了赴任之时“不持一砚归”的诺言。时称“康定初,公由殿中丞出守于端,出以清心直道为治本。地方千里,不识盗贼。归之日,一砚不持。”

包拯在世时留下祖训,“后世子孙仕宦,有犯赃滥者,不得放归本家;亡殁之后,不得葬于大茔之中。不从吾志,非吾子孙。”意思是说,在他死后,子孙后代若有贪赃枉法者不得入祖坟,他不会承认这些不肖子孙。包拯的子孙严守包拯家训,将清廉正直的高尚品格,传承下去。儿子包绶官至六品,清廉守节;孙子包永年官至七品,两袖清风。

包拯廉洁公正、立朝刚毅,不附权贵,铁面无私,一生正气在千年之后依然为后人传颂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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